2006/06/07

會虧本嗎?

這星期起,一個剛來的部門同事被丟到專案裡 (雖然他不應該負責專案)。我們可愛的老闆娘只要逮到時間,就會跟阿麵說「阿麵啊,這個人在案子裡只有 40 個人日,所以他一定要在 40 個人天內做完,不然我們就會虧本囉!」緊接著,老闆娘努力的跟阿麵解釋,如果超過 40 人天,對於成本的影響有多大,會如何的讓公司虧本...

阿麵並不打算在此討論成本會計、或專案成本的計算控管。但,如果真的沒有在40人日完成,真的會造成虧本嗎?

在TOC的理論中,評估生產時,只集中檢視下面三個重點:

  • Throughput:產品售價減去原料成本。Throughput愈高,愈好
  • Inventory:從原料到產品間產生的「半成品」。Inventory是可以變成成品的。Inventory愈低,愈好,但不能是 0,不然會導致其他問題
  • Operating Expense:營運成本。只要公司開門營業,就要付出的成本。Operating Expense愈低,愈好

在軟體業,阿麵覺得,專案談的錢,就是Throughput(因為軟體沒有"原料成本"。除非聘工讀生,只做這個案子就好,這樣工讀生的薪水就會變成原料成本),公司的薪水管銷,包括程式設計師的薪資,都算是Operating Expense。

根據這樣的定義,怎麼會有虧本的狀況呢?因為,沒有"原料成本"、只有"營運成本",而不管這個案子什麼時候做完、甚至那個同事有沒有案子做,都有營運成本的支出啊。如果不是做完這個案子,就開除這個同事,Throughtput和Operating Expense都是固定的啊。

也許有人說,這個案子在20人日做完,會比用40人日做完來的好。但這個前提是,如果當他做完這個案子馬上就要進入其他的案子;或是,他是整個"專案生產線"的"瓶頸",那,20人日做完真的會比40人日做完好,因為早點作完,就可以早點進行其他專案,藉此可以提高Throughput。

不過依目前狀況來看,這個案子做完後沒有其他的案子,那20人日做完,和40人日做完,又有什麼差別呢?老闆娘又不能說,如果可以在20人日做完、而非40人日,這樣可以少給20人日的薪水,降低Operating Expense!

所以,要阿麵同事趕緊把案子做完,應該不是"這樣會讓公司虧本",而應該是為了要"提高Throughput"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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